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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安徽省司法厅发布公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增选第二届省级人民监督员。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12月18日止。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或者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成为人民监督员候选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均应当填写并提交《安徽省省级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各1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报名人员须将报名材料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邮编:230031)。
本次增选省级人民监督员20名,具体负责监督省检察院(含派出院)的办案活动。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本次增选的省级人民监督员任期与本届省级人民监督员任期一致,从任命决定颁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届满后,符合选任条件可续任一届。
同时,省级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对省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合报全媒体记者 戴小花)